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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规则

发布者:admin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文科综合实验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3日

  1.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制度、爱护公物、保持安静。严禁室内抽烟、严禁随地吐痰、严禁乱丢纸屑果皮等杂物。

  2.不准在实验室开展与教学科研无关的活动,不准随意带闲杂人员进入实验室。

  3、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实行专人管理使用,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实验人员一律凭合格证上机。

  4.实验室的贵重物品和危险品,由专人专柜严格管理,严格限量领用审批登记手续。

  5.实验室全体人员应能正确使用灭火器,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理,发生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电话119)。

  6、实验室工作人员分岗负责:每天下班前检查各室灭火器、门、窗、电器线路、通风设备,发现破损或故障须及时维修或报告。

  7、发现被盗或破坏,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主管人员和校保卫处。

  8、节假日前全室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后封门。假期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9、严禁实验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生活用品。

  10、未尽之处参照《湖南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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