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较完善的管理体制和开放运行机制。实行“三个统一”的管理模式,即统一规划实验中心建设、统一规划和管理教学资源、统一规划实验课程和内容。建立了文科综合实验中心网站、实验室管理系统、教务管理系统等信息平台。
文科综合实验中心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的实验室建设的管理办法执行,如学校制订的《湖南师范大学大型设备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湖南师范大学大型设备开放测试、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湖南师范大学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实施细则》和《湖南师范大学大型设备使用效益考核办法》等。同时根据实验中心的实际情况,制订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如各类人员岗位负责制、《学生实验守则》、《仪器设备技术安全管理制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等。单价≥10万元的大型或精密仪器设备有验收记录、责任人和操作规程,≥800元的仪器设备要求填写使用、维修记录等。
仪器设备总账、维护与维修由学校统一管理,实验中心建立了仪器设备分账,由各实验室负责人具体管理其所在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其附件的定位存放和运行情况,及时将需要维护与维修的仪器设备呈报至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处,即有专人前来调查核实和解决问题。仪器设备的外借和报废等均需通过实验中心主任审批。
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做到账、卡、物完全相符。新进设备及时正确入账。
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经费主要来自学校下拨的设备维护、维修专项经费以及常规教学经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