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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综合实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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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队伍培养培训制度措施

发布者:admin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文科综合实验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8日

中心对实验人员有培训计划和措施,每年有一定数量的教师外出学习交流或校内培训,实验人员的教学与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新聘实验技术人员须具有硕士学位,受聘后须接受半年的岗位培训。

鼓励实验人员在职学习和培训,提升学历,参与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研究项目。

鼓励高职称、高学历教师进入实验中心从事专职实验教学工作,遴选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到实验室从事兼职实验教学和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学校关于实验人员考核、晋升、奖惩制度对实验中心专职人员定期考核,一般是每年一次。

中心对中心主任、专职技术人员和实验教师等各类人员制订了岗位职责,各类人员分工明确。中心主任全面负责实验中心的教学和管理工作,负责实验课改革的整体构想和规划,负责理论课与实验课间和各实验课间的相互协调;副主任主管实验室硬件设备、环境建设、实验室开放、研究设计性实验课程的建设和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功能开发与利用;专职课程负责人代表学院全面负责本室开设的实验课程的建设(包括教学进度安排,组织听课评课,期末教学总结分析,主持教改项目等);实验员负责室内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准备学生实验,接待来室做开放性实验项目的师生。专职技术人员均有岗位日志,有年度考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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